.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2002目前,公安部或公安部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章有12部;共发布消防标准规范332项,其中国家标准191.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常识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2年的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4年的公安部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6年国务院十五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2009年颁布的新《消防法》等重要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科学、权威的消防法律,它的诞生一方面适应了处在转折时期的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消防事业在法制化的进程中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消防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消防法》把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放在首位,体现了生命安全第一宝贵的原则。.消防法律法规常识1957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6次会议批准施行新中国第一部消防法律《消防监督条例》;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于同年9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消防法(修订草案)》。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署第六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2009.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新修订的消防法共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74条,对原1998年实施的消防法作了大幅度修改,主要在八个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重点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等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法》第16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消防法》第16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法律法规常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六类行政处罚对一些消防法违法行为取消限期整改的处罚前置条件,可直接给予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以及罚款。
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增设了拘留处罚,增加了临时查封措施罚款额度也有大幅度上升,最高罚款可达30万元.消防法律法规常识61号令是对《消防法》的补充和完善,是一部严格从属于宪法和《消防法》等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它的主要意义是:第四条规定: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常识公安部61号令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法律法规常识公安部61号令规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消防法律法规常识企业的消防工作是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社会主义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生产上的运用,对工业企业生产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工业生产的连续化、高速化、自动化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既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效果,同时对防火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消防法律法规常识“防”和“消”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科学而准确地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同时又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消防法律法规常识61号令第十三条规定: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消防法律法规常识61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重点部位确定即: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全局的部位。物资财富集中的部位。人员集中的部位。.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根据工业企业岗位的火灾危险程度和岗位的特点,通常分为一般岗位和重点岗位。重点岗位大致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岗位是在操作中不慎或违反操作规程极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岗位,如焊接、焊割、烘烤、油清洗、喷、浸、油漆、液化气灌瓶和保管等。二级岗位是在操作中不慎或违反操作规程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岗位,如电工、木工、热处理等。
三级岗位是在其作业中只是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岗位。.消防法律法规常识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单位有所侧重。一般地说,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领导和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消防组织是否健全,在防火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各项防火制度订立和执行情况要害部位和重点工程人员是否有消防岗位责任制;火险隐患要整改情况;过去有无火灾及原因,现在改进情况;各种物资保管及贮存方法;有无爆炸、自燃起火的危险;电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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